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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律师 2008-5-17 17:57

兰州军区乌鲁木齐总医院被指拿法官做秀

[align=center][url=http://blog.zjol.com.cn/batch.download.php?aid=142371][img=433,59]http://blog.zjol.com.cn/attachments/2008/05/286609_200805090528181.gif[/img][/url][/align][align=left]     【医疗纠纷律师网消息】2008年5月8日上午和下午,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询问情况的方式二审审理张卫东等人与兰州军区乌鲁木齐总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医疗纠纷律师网站长[url=http://www.m-lawyers.net/Article_Show.asp?ArticleID=31][color=#000000]宋中清[/color][/url]律师作为张卫东的代理人参加了这次审理活动,并代理张卫东当庭指称军区总医院在拿法官做秀。[url=http://blog.zjol.com.cn/batch.download.php?aid=142372][img=253,145]http://blog.zjol.com.cn/attachments/2008/05/286609_200805090546501.jpg[/img][/url][/align]    在该案的二审期间,据新疆电视台4月6日报道,“兰州军区乌鲁木齐总医院专门请来乌鲁木齐中级法院的法律专家,就医院近年来发生的医疗纠纷进行法律分析,指出院方出现的疏漏,提出需要防范的关键环节,让广大医务人员受益非浅”。
    [url=http://www.m-lawyers.net/Article_Show.asp?ArticleID=31][color=#000000]宋中清[/color][/url]律师在二审代理词中指出:对于军区总医院能够认识到自身已经“出现的疏漏”,“专门请来乌鲁木齐中级法院的法律专家进行法律分析”,感到赞赏。这何尝不是“我方”当事人花费心血代价提起诉讼所要追求的一方面效应呢。 然而,“我方”认为,这充其量只能是医院在面对医疗损害和医疗纠纷方面走上正确道路的第一步。远远不是其应当采取正确措施的全部。在今天的庭审中,军区总医院仍然没有表现出其对患者在其手术中死亡的丝毫惋惜和同情。更没有就其医疗过错表示歉疚。“我方”绝不能原谅军区总医院拿法官“做秀”的目的和做法。
        [url=http://www.m-lawyers.net/Article_Show.asp?ArticleID=31][color=#000000]宋中清[/color][/url]律师还在二审代理词中强调,二审法官归纳的一个焦点问题:医疗费患方负担数额的问题,军区总医院在法定期限内没有就此针对原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如果审理就超越了法院的职责,属于无此审判职权的来源,将毫无疑问地破坏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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