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12345
发新话题
打印

[公告]橘井社区向高级别普通用户开放[1130]

[公告]橘井社区向高级别普通用户开放[1130]

即日起橘井社区向Etiandi!Team组、论坛管理组、特殊用户组以及”君子乾乾“(积分>150)以上级别用户组开放,欢迎使用。
开通个人空间者,请先阅读二楼的“橘井社区暂行管理规定”



周年作业,是每一次都写的,呵呵,今年正好是在生日这一天写。

医天地四周岁生日Party已经在22日举行了,然而,今天,11月24日,才是小E真正的生日。

橘井社区在今天开放,完全是天意。原计划是在17号开放的,但是那一天在连续工作了N个小时之后,出现了未知错误,连论坛都牵连了,只能是恢复论坛而放弃社区。而站庆四周年活动又迫在眉睫,无奈之下放下了这项任务。21号,病了,于是拖到了今天。而正好是四年前的今天,我们的Etiandi,诞生了。

也好,社区和论坛的生日在同一天,也是非常有意义的一件事情吧,呵呵,这是非刻意安排的巧合!

社区名字定为“橘井”,已经是几个月前的事情了,当时我们几个人在食堂讨论,离子提出了这个建议,在查找典故之后,得到了大家的一致同意。而目前的社区Logo,由茯神修改设计,主要栏目,则是茯神和我商量的结果。今后会慢慢完善。

网址:http://www.etiandi.com/jujing
博客预览:http://www.etiandi.com/jujing/?1


[附]橘井释义:
1、相传苏仙公修仙得道仙去之前对母亲说:“明年天下疾疫,庭中井水,檐边橘树,可以代养。井水一升,橘叶一枚,可疗一人。”来年果有疾疫,远近悉求其母治疗。皆以得井水及橘叶而治愈。见晋葛洪《神仙传·苏仙公》。后因以“橘井”为良药之典。

2、西汉时湖南一位叫苏耽的道人,身怀绝技,对母亲极为孝顺,后得道成仙。在成仙之前,嘱咐母亲,明年将有疾疫流行,到时可用井中的泉水泡橘叶来救治。第二年果然发生大规模疫情,他的母亲便遵照嘱咐,用井中泉水泡橘叶施救众乡邻,活人无数,一时传为佳话。这则“桶井泉香”典出《列仙传》之《苏耽传》,清代闽人陈梦雷《古今图书集成》就将其收入《医术名流列传》之中,流传甚广。至今湖南郴州市东北郊苏仙岭上的苏仙观、飞升石、鹿洞,以及市内第一中学内的杼井,都是纪念苏仙的遗迹。
    “橘井泉香”一词与“杏林春暖”、“悬壶济世”一样,在中医学界脍炙人口。过去医家常常以“橘井”一词或橘、杏并用来为医书取名,诸如“橘井元珠”、“橘杏春秋”等,寓意深刻。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 茯神 好评 +5 2006-11-30 21:34
状元已丢 榜眼亦瞎 不争第一 不居第二

TOP

橘井社区暂行管理规定:

欢迎您使用橘井社区,橘井社区为医天地网站的博客社区,为维护网上社区公共秩序,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所有用户必须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不得在博客内发布商业广告,不得在博客日志中使用不文明词语及人身攻击性质的内容。

二、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10、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三、处罚方法:

1、对于违反社区规定的日志,在不需要解释和提前通知作者的情况下,管理员有权删除违反规定的日志。
2、对于大量日志或者多次违反社区规定者,管理员有权关闭违反规定的博客。
3、对于在社区内被处罚的用户,同时将依照医天地论坛规则,扣除部分积分。若情节严重者,保留查封及删除其ID的权利。
4、对于利用社区BUG进行任何破坏活动的行为,管理员有权删除帐号,并保留追究责任人法律及经济责任的权利。
5、对于连续15天以上没有更新者,管理员有权锁定其个人空间;被锁定后,若想继续使用,需在60天内提出申请,否则管理员有权删除该空间。

四、责任及版权声明:

1、博客日志上的发言为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及北京中医药大学校方立场无关。
2、本站及注册用户拥有所发表的原创作品的版权。未经本站及作者许可,任何人不得转载,更不得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经作者及本站许可的,转载时必须注明文章作者及出处“etiandi.com”。
3、本站不保证所提供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本站内部分内容来自其他网站,如果我们的行为触犯了您的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将该部分内容删除。
5、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版权法,任何转载或转贴都应注明真实作者和真实出处。
6、本站有权在本站范围内引用、发布、转载用户在社区内发布的内容。
7、本站对于用户发布的内容所引发的版权、署名权的异议、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其它说明:

1、凡注册、登陆本社区的用户为默认同意遵守本社区的一切规定。
2、用户个人资料受到本论坛保护,除非重大原因并经本站负责人员允许后才可以接受详细资料查询。不允许个人或单位利用他人的基本资料,群发广告邮件,本站保留采取相应措施的权利。
3、 所有用户都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公布的《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状元已丢 榜眼亦瞎 不争第一 不居第二

TOP

收到~~~听起来挺好玩的,试一下先……
你尽管捅死我吧,生又何哀,死又何苦,等你明白了舍生取义,你自然会回来跟我唱这首歌的!喃呒阿弥陀佛

TOP

已使用.非常有意思啊.......
似乎还有一些小的东西需要再改改,待我整理整理.

TOP

喜欢喜欢~~~~
踩下,留个脚印~~~
kuso!自家的车牌号居然是2069!我是多么想把那个“0”改成“7”!!  

TOP

也上去看过了,看见了很多感动和无尽的喜悦!!
但愿桔井也能像小E论坛一样茁壮成长!!!!!!!!!!

没权限~ 我们这些劳苦大众们呀~ 啥时能也体验一把呢?~ 不带我们玩
不过听说是内测~ 网游玩多了 习惯了 忍了 但愿老大赶紧解决问题哈~ 加油!!

TOP

偶……可以申请使用吗!?

TOP

引用:
原帖由 阿德民 于 2006-11-24 22:41 发表
博客预先开放给Etiandi!Team组及论坛管理组,在测试一周之后,向具有一定权限的普通用户开放
楼上应该是普通用户组里权限最高的那一拨吧~自然可以用的

TOP

已经在用了

速度很快,爽哇

老大辛苦了!

TOP

终于,可以,在自己的家,写我们的博客 了。..
再见,本命年!

TOP

 45 12345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