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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 明:我和方舟子分手、决裂的前前后后(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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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篇

【几点更正:在贴出上文后,发现其中含有三处不太准确的地方:第一,在“最聪明的学生,非常适合做科学研究工作”一节,我说:“方舟子那篇挂名的Nature,发表于1992年1月,投稿于1991年9月,当时方舟子尚是入学刚刚一年有余的研究生,课程尚未学完,课题的题目尚未确立,因此根本不可能对那个研究有任何实质性的贡献。”据万维读者网网友圆排骨指出:方舟子“是1990年12月23日到美国的, 一月份入学,到那篇文章投稿的时候,还不到八个月,完全是搭车。”第二,“方舟子的导师巴顿”一节,“最早的就是那篇方舟子是第五作者的Nature”,“第五”应该为“第六”。第三,“方舟子的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知识”一节,“大约在2003年左右,有人嘲笑方舟子说”,应该改为:“2005年2月,一个ID为‘直言了’的网友嘲笑方舟子说”。该帖题目是《环保代表着正义和人类利益》。这样一来,方舟子对内含子的无知,又延续了两年。见http://xys.dropin.org/xys/ebooks ... /misc/tsunami70.txt
      另外,本人无意贬低密歇根州立大学,无意侮辱方舟子的导师巴顿博士。上文中介绍MSU和巴顿的文字,完全是为了行文方便,使读者了解方舟子所受教育的背景。本人文字中如果有冒犯密歇根州立大学、密歇根州立大学的校友、以及巴顿教授的地方,在此愿意表示诚挚的歉意。】

(5) 方舟子的博士论文

除了必须修足一定的课程之外,美国的研究生教育、尤其是博士研究生教育的主要内容,就是做博士论文。而方舟子似乎对自己的博士论文非常自豪,不仅在“自我介绍”中列出了题目,而且还附上了论文摘要。这对笔者研究“方学”提供了不少的便利。

I RNA聚合酶II,持续了半个世纪的研究热点

根据新语丝网页,方舟子的博士论文题目是:The Structure and Function of Human RAP30,  
the Small Subunit of General Transcription Factor TFIIF (人类普通转录因子TFIIF的小亚基RAP30的结构与功能)。在具体分析方舟子的博士论文之前,笔者有必要越俎代庖,替方舟子“科普”一下这个“人类普通转录因子TFIIF”:

RNA Polymerase II (RNA聚合酶II) 可以说是真核细胞(大致上可以认为是除了细菌之外所有生物的细胞) 中最重要的酶。它的主要功能就是负责转录基因组中的两万多个编码基因,转录的产物为信使RNA (mRNA),而后者则被核糖体(ribosome)翻译成蛋白质──细胞中的主要功能分子。这也是为什么研究这个酶会成为热点的主要原因。1959年,纽约大学教授Severo Ochoa和斯坦福大学教授
Arthur Kornberg因为发现RNA聚合酶而获得诺贝尔医学奖。但他们的发现后来被证明是错误的。真正的RNA聚合酶在1955-1961年间被Sam Weiss, Audrey Stevens, Jerard Hurwitz发现。2006年,斯坦福大学教授Roger Kornberg (Arthur Kornberg的儿子),因为研究RNA聚合酶II的结构而获得诺贝尔化学奖。也就是说, RNA聚合酶作为生物学研究中的热点,持续了至少有半个世纪。

RNA聚合酶II是个巨大的蛋白质,本身含有12个亚基。除酶本身之外,它还需要一些“普通转录因子”(general Transcription Factors, TF)才能够发挥正常功能。巴顿实验室所研究的,就是这些“普通转录因子”之一,叫做TFIIF。TFIIF本身含有两个亚基,一个大的亚基叫做RAP74,一个小的叫做RAP30。巴顿实验室1992年那篇Nature论文,报道的就是克隆了RAP74基因。在此之前,1989年,RAP30基因的克隆被巴顿在多伦多大学做博士后的那个实验室克隆。(Nature 341, 410-414)。而方舟子所研究的,是RAP30。

II 方舟子的六大发现

根据方舟子公布的博士论文摘要,方舟子的主要工作就是以多伦多大学的那个RAP30基因克隆为基础,做出了几个突变克隆。利用这些突变克隆,以及巴顿实验室另一位华人学者Wang Bo Qing做出的RAP74基因突变克隆,方舟子做出以下发现:

I RAP30蛋白质的两端序列对该蛋白质的正常功能有重要作用(Transcription assays indicate  
the importance of both N- and C-terminal regions for RAP30 function);

II RAP74与RAP30的N末端相结合(RAP74 binds to the N-terminal region of RAP30 between  
amino acids 1-98);

III RAP30的两个区域与RNA聚合酶II结合(Two regions of RAP30, one near the N-terminus  
and one within the central region, are important for RNA polymerase II binding)。

IV 方舟子的第四点发现,叙述得十分含糊。其英文是:Multiple contacts within the  
RAP74-binding and RNA polymerase II-binding regions of RAP30 contribute to  
TFIIB binding,意思大约是说,RAP30蛋白质内与RAP74及RNA聚合酶II的接触位点,实际上也是它与TFIIB结合的位点。

V RAP74的C末端与TFIIB、RNA聚合酶II结合。(Analysis of deletion mutants of RAP74  
shows that a C-terminal region between amino acids 358-517 binds directly to TFIIB,  
and this region of RAP74 also binds to RNA polymerase II.)

VI RAP74干扰RAP30与TFIIB的结合(RAP74 antagonizes the interaction between TFIIB  
and RAP30, both by binding to RAP30 and by binding to TFIIB.)

(http://www.xys.org/fang/doc/thesis.txt)

首先需要指出的是,方舟子的这些工作,在正常情况下,一个人在一年之内,——连起早贪黑都不用,——完全可以完成。而方舟子却在巴顿的实验室呆了五年,可见他其余的时间并没有完全用在科学研究上(研究生的课程一般在一年半内可以修完,最多不会超过两年)。方舟子后来吹嘘说,他五年内从MSU拿下博士学位,“在这个领域,算是比较快的”。(刘菊花:《网络奇才方舟子》)。其实,就凭他的这个工作量,再提前一、两年拿下学位,也不能算快。【五年内拿下生物化学博士学位,在美国属於正常。方舟子在MSU的导师巴顿以及在罗彻斯特大学的导师Dr. Martin A. Gorovsky,都是在五年内完成从学士到博士的过渡的。并且,这两个人获得博士学位的学校,UCLA和芝加哥大学,水平都比MSU要高。】

其次,方舟子所做的RAP30基因突变克隆,都是从基因两端开始的切除突变(terminal deletion),这不论是在技术上、还是在思路上,不论是在当时、还是在现在,都是最为简单、最为原始的。其实,RAP30基因并不长,只编码249个氨基酸,根据当时的技术水平以及研究水平,正常的做法,或曰水平高一点的做法,应该是通过做“内部小片段切除”(internal small fragment deletion)突变或“点突变”(point mutation)来确定这个蛋白质的功能结构区域。退一万步说,即使在最初作了末端长度切除突变,接下来方舟子也应该作内部切除突变或“点突变”。但他并没有这么做。

【方舟子的思路,打一个不十分确切的比方,就如同要确定一公里长的电路内哪一位点出现了故障。他从这段线路的两端开始渐进切下大约100米长的片段,然后检查剩余线路是否正常。如果剩余线路一切正常,则推定故障点在被切下的片段之内。至於故障到底在切下片段的哪一个位点,则需要进一步把这个片段继续切成更小的片段。而方舟子的研究,实际上只是进行了前一部分。】

几年后,方舟子说,“我们将分子生物学实验称为‘实验台工作’(bench work),并不需要动什么脑筋,花一天时间就能把一年要做的实验全都想好,……”这实际上就是不打自招:他自己的那个试验计划,如果有的话,确实“花一天时间就能把一年要做的实验全都想好”。但实际上,实验设计并非如此简单,并非“不需要动什么脑筋”。事实是,一个研究项目的水平高低,除了决定于项目本身(研究的问题) 之外,最重要的就在於动脑筋来做实验设计。也就是说,科学研究的法门,第一是要提出有深度的问题,第二就是要设计合理的试验来解答这个问题。对於一个研究生来说,问题大多都是由导师提出的,所以,他的能力主要表现在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上。而方舟子的博士论文之所以作得不怎么样(下详),与他只“花一天时间”来计划“一年要做的实验”,有极大的关系。

那么,应该如何评价方舟子的那“六大发现”的科学意义呢?科学研究的所谓“意义”,至少有两层含义:第一,它的发现是世界上首次的;第二,这个发现解答了人们所关心的问题,并且/或者提出了更深层次的问题。两层含义之中,第二层含义更为重要(这也是研究热点问题较占便宜的地方。也就是说,用同等的智慧来从事同等的研究,你得到的回报会因你所研究的课题是冷门还是热门而大不相同)。一般说来,“首次发现”只是科学研究的最基本要求:仅仅证实前人的研究结果,属於重复劳动,基本上不具有科学上的意义(但有作为旁证的意义)。但首次发现的东西,如果属於其他人不甚关心的问题,其意义也不很大——比如从粪便中发现了一种没有任何价值的化合物。一般来说,研究结果的意义越大,发表它的刊物水平一般也越高,因为作者本人应该知道自己研究的意义,他们会向不同级别的刊物投稿。从这两个层次来分析方舟子的博士论文,我们只能说,它的科学意义不大。证明如下。
這個星球上,沒有“神秘”的事物,只有尚未被認知的事物和見識有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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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李代桃僵:方舟子JBC论文的奥秘

在今天,很多人都以为方舟子发表在JBC上的论文就是他的博士论文的全部。其实,这是一个只看内容、不看表面的错误认识。就内容来说,这两篇东西确实是相似的;但在表面上,这两个东西却截然不同。方舟子博士论文的题目是:The Structure and Function of Human RAP30, the Small Subunit of General Transcription Factor TFIIF;而JBC论文的题目是:RNA Polymerase
II-associated Protein (RAP) 74 Binds Transcription Factor (TF) IIB and Blocks  
TFIIB-RAP30 Binding.

也就是说,方舟子的博士论文研究的是RAP30,但发表的文章却是以RAP74为主题。这是怎么回事呢?

我们先看方舟子JBC论文的摘要:A set of deletion mutants of human RNA polymerase  
II-associated protein (RAP) 30, the small subunit of transcription factor IIF  
(TFIIF; RAP30/74), was constructed to map functional domains. Mutants were tested
for accurate transcriptional activity, RAP74 binding, and TFIIB binding.  
Transcription assays indicate the importance of both N- and C-terminal sequences  
for RAP30 function. RAP74 binds to the N-terminal region of RAP30 between amino acids  
1 and 98. TFIIB binds to an overlapping region of RAP30, localized to amino acids
1-176 (amino acids 27-152 comprise a minimal binding region). The C-terminal region  
of RAP74 (amino acids 358-517) binds directly and independently to TFIIB.  
Interestingly, RAP74 blocks TFIIB-RAP30 binding, both by binding TFIIB and by  
binding RAP30. When the TFIIF complex is intact, therefore, TFIIB-TFIIF contact  
is maintained through RAP74. If the TFIIB-RAP30 interaction is
physiologically important, the TFIIF complex must dissociate within some  
transcription complexes. (JBC 271, 11703-11709). (http://www.jbc.org/cgi/content/full/271/20/11703)

这个摘要所叙述的内容和我们上面分解的方舟子博士论文基本相同。那么,方舟子的论文为什么要以RAP74为标题,而不是以RAP30为标题呢?

方舟子的JBC文章,投稿时间是1995年10月,也就是他离开MSU的前夕。但这篇稿子被编辑要求修改,编辑部直到1996年2月才收到修改稿,当时方舟子已经离开MSU一个多月了。从时间的跨度上来判断,编辑所要求的修改内容肯定不是关于文字的,而是关于试验方面的。方舟子到底作了什么样的修改,他是如何修改的,我们今天都不得而知,也没有必要做毫无根据的猜测。我们只需要根据这篇修改后的文章的内容,做出合乎逻辑的分析。

我们要分析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方舟子的六个发现,是不是他首次做出的?根据方舟子的那篇JBC论文所引用的文献,我们知道,早在1993年,Nucleic Acids Research (21, 273-279)上就发表了日本科学家和耶鲁大学的科学家的论文,题目是:Domain structure of a human general  
transcription initiation factor, TFIIF。作者在这篇论文中报告说,他们根据RAP30和RAP74基因的末端长度缺失突变克隆,确定了各自的功能区域。具体地说就是,RAP30的1-110序列与RAP74的62-171区域相互作用;而RAP74的两段区域对RAN聚合酶的活性有影响。这项研究实际上包括了方舟子“六大发现”的前两项:方舟子的第一项实验,不过是照搬这篇论文的思路,用RAP30来代替RAP74(所以他只需要一天就能够想好一年的试验);而第二项发现,不过是把人家鉴定的1-110区域,缩短到1-98区域而已。

但是,事情并没有到此为止。1995年6月,也就是在方舟子投稿JBC之前四个月,美国科学院院刊发表了一篇来自俄克拉荷马大学的文章,第一作者是Tan Siyuan。(Tan, S., Conaway, R.C.  
and Conaway, J.W. Dissection of Transcription Factor TFIIF Functional Domains  
Required for Initiation and Elongation. PNAS 92, 6042-6046)。这篇文章把RAP30的功能区域分析鉴定得淋漓尽致:如:与RAP74的结合区域在16-30之间,与RAN聚合酶II的结合区域在91-135之间;与DNA结合的区域在136-240之间。这项工作之所以能够作得如此细致,最主要的原因是他们采用内部小片段缺失突变技术。换句话说,早在方舟子之前半年,就有人把他的第一、二、三项发现做出了,而且做得更加精彩。这项工作发表在PNAS (影响因子大约是JBC的二倍)上,可以说是名符其实(Tan Siyuan文章的投稿日期是1995年3月)。

那么,方舟子的第四项发现,即RAP30与TFIIB结合的位点,是不是他的首次发现呢?1993年,
Genes Dev. (7, 1021-1032) 上发表了一篇文章,首次报道TFIIB的N末端与RAP30结合。方舟子的研究,实际上就是要反过来确定RAP30的哪个区域与TFIIB结合。但实际上,方舟子的发现是,几乎RAP30的所有区域(1-176,占全部长度的70%)都与TFIIB结合。这在科学上,属於没有多大意义的结果,也可以说它是“半失败(half failure)”。为了弥补这个“半失败”的试验,方舟子於是转而使用
Wang Bo Qing的RAP74克隆来重复这些试验(见:Wang, Bo Qing, Burton, Zachary F.
Functional Domains of Human RAP74 Including a Masked Polymerase Binding Domain.
JBC 270, 27035-27044),结果发现RAP74的C末端与TFIIB结合(第五发现),并且这个结合阻止TFIIB与RAP30之间的结合(第六发现)。这就是方舟子论文中的“唯二”新发现。所以,他的JBC论文必须以RAP74为主题才能够发表。如果以RAP30为主题投稿的话,他的结果不仅在时间上比Tan Siyuan落后,在水平上,更是差了一大截。

也许有人会问:方舟子RAP30试验失败的原因是什么呢?当然是因为他最初试验设计的粗糙简单,只图省事,照抄照搬别人的研究方法。假如他当初肯花些工夫,做一些内部缺失突变和点突变克隆,他就可以比Tan Siyuan更上一层楼,找到活性区域内的活性位点。那样的话,他就不需要借用Wang Bo Qing的克隆来完成自己的博士论文了,也不需要在离开MSU之后还修改论文,更可能会把论文发表在高一级别的杂志上。

IV 苦大仇深的根源?

说来好笑,在科学这个领域战胜方舟子的,竟然都是大陆学人:方舟子博士论文中,唯一具有科学意义的发现,是根据本实验室的师兄弟/姊妹Wang Bo Qing的克隆得出的;而完全是由他自己做出来的试验结果,在俄克拉荷马大学Tan Siyuan的论文面前,则显得毫无价值。

我在“方舟子‘苦大仇深’?”一节中曾说:“在最初,我对方舟子的感觉就是,此人好象是一肚子‘苦大仇深’,‘与世界充满恨’。至於它的原因是什么,我当时不知道,今天也还没有弄清楚。”在写完上面一段之后,我有了豁然开朗的感觉:方舟子在他初出茅庐的科研生涯中,先是生活在Wang Bo Qing的阴影之下,最后是惨败在Tan Siyuan的手下。心比天高、才比纸薄、量比针鼻儿还小的方舟子,对此很自然地会发出“既生是民、何生他人”的哀叹,进而滋生怨天尤人的仇恨心理。他后来对中国学者,尤其是中国的海外学者,特别仇视,与他在MSU做论文时的坎坷经历,不可能完全没有关系。

【注1:Wang Bo Qing在1992-1995年间,与巴顿共发表了六篇论文,三篇JBC,二篇Protein Expr Purif. ,一篇Nature。其中三篇是第一作者,两篇第二作者。在那篇Nature论文中,Wang Bo Qing排在第五位,恰好在方舟子之前。】
【注2:Tan Siyuan在1994-1995年间,作为第一作者至少发表了三篇论文:
Tan S, Conaway RC, Conaway JW. Dissection of transcription factor TFIIF  
functional domains required for initiation and elongation. Proc Natl Acad Sci U S  
A. 1995 Jun 20;92(13):6042-6.
Tan S, Garrett KP, Conaway RC, Conaway JW. Cryptic DNA-binding domain in the C  
terminus of RNA polymerase II general transcription factor RAP30. Proc Natl Acad Sci
U S A. 1994 Oct 11;91(21):9808-12.
Tan S, Aso T, Conaway RC, Conaway JW. Roles for both the RAP30 and RAP74 subunits  
of transcription factor IIF in transcription initiation and elongation by RNA  
polymerase II.J Biol Chem. 1994 Oct 14;269(41):25684-91.】
【注3:按照学术界的惯例,方舟子完全应该把Wang Bo Qing列为他的JBC论文的作者之一。换句话说,Wang Bo Qing对方舟子论文的贡献,绝对超过方舟子对1992年那篇Nature论文的贡献。但实际上,方舟子JBC论文的作者只有方舟子和巴顿两人──Wang Bo Qing连个致谢都没有得到。相反,Wang Bo Qing在自己的RAP74论文中,向方舟子致谢:“We thank laboratory members ……S.  
M. Fang for sequence analysis……”这也证明,方舟子并没有参与RAP74的基因突变克隆工作。】

[点评:大家已经不难看出,方舟子的博士论文不过是“艺术剽窃”而已,没有任何学术价值,方舟子博士很清楚这一点,所以他仅仅告诉世人他发表了博士论文,但是从来没有详细地说他的论文研究了些什么玩艺。可见,方舟子的打假是贼喊捉贼。]
這個星球上,沒有“神秘”的事物,只有尚未被認知的事物和見識有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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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篇

(6) 方舟子到底是几流“生物化学家”?

评价一个科学家的水平,可以有许多不同的途径。首先,我们可以根据这个人的知识水平来进行评价,即看看他对知识的占有,是否广博深厚,是否能够跟上时代的发展。一个人无论多么“聪明”,多么“适合做科研工作”,如果他的头脑中装的知识不充分,或者都是些过时的知识,那他也根本无法成为一名合格的科学家,遑论出色的科学家。其次,我们还可以根据这个人的思维方式来做出判断。如果一个人的头脑非常简单,不善於接受新的东西,甚至习惯性地排斥与自己的固有观念不同的思想,他在分析问题时总是进行单向的、定势的思维,则他也没有成为合格科学家的任何可能。最后,我们可以通过分析这个人的研究成果来评价他的研究能力。这就是JT网友所说的,“英文俗话说,You can talk the talk, can you walk the walk? 再简单明了点,就是Show me the money.”

I 老化的知识,老化的头脑

现在,我们已经知道,方舟子的专业知识不仅极为浅薄、贫乏,而且极为陈旧。他的关于基因、关于内含子的知识,几乎就是十年一贯制——他把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在MSU研究生院听课时所得到的知识,一直带进了二十一世纪的中国。这对於象分子生物学这样日新月异的科学领域来说,简直就可以说是骇人听闻。其实,即使是对于方舟子所喜爱的“传统生物学”而言,如此的知识老化,也让人根本无法理解。而更让人无法理解的是,方舟子本人竟然对这一点毫无感觉。也就是说,方舟子从来就没有意识到自己在这方面的缺陷。如果说方舟子在1993年之后就完全脱离了学术界,我们对他的无知也许还可以谅解。但实际上,方舟子在那之后还搞了五年的“分子生物学的前沿研究”。(方舟子:《〈叩问生命——基因时代的争论〉自序》)。我们简直就无法想象,以如此偏狭、落后的知识,他是怎么“从事前沿研究”的!

更令人震惊的,是方舟子的头脑和思维方式:他把自己所学到的点滴东西当成永恒的、绝对的、一成不变的真理,并且把这些有限的知识按照自己的需要来加以扭曲发挥。他根本就不愿意、也无法接受任何与他的固有观念相悖的思想、观点。也就是说,他所能够接受的、理解的东西,都是那些与他自己的固有观念相似、相同的东西。以这样的一个封闭性的、静止性的、单向性的、片面性的头脑来进行思维,方舟子根本就不可能成为一名合格的科学家。实际上,他连成为一名普通学者的资格都不具备。而当时的方舟子,竟然只是一个三十左右岁的青年!如此老化的知识,如此老化的头脑,居然能够与一个青年人的身体如此“有机地”地结合在一起,这不禁让我们发出这样的疑问:方舟子何必舍近求远地用分子生物学来证明“世界没有上帝”?

II 只能登堂,不能入室

而根据方舟子的博士论文,我们还可以看出,他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至多也就是一般水平——如果不能说是低下的话。科学研究的实质,是对自然界的智力探险:发现未知领域,了解这个未知领域,并且把在这个过程之中获得的知识,总结上升为理论,然后开始下一轮的探索。具体地说,一个科学家,首先要具备发现未知的能力,也就是提出问题的能力,其次是解决问题的能力,第三是归纳抽象的能力。而一流科学家与普通科学家之间的差别,就在於这三个能力之上。一流科学家或者是能够提出意义重大的问题,或者是能够使用最先进、最直截、最迅速的手段,找到问题的答案,或者是根据自己和别人的数据,总结出新的理论,进而提出新的问题。

用上面所说的“三个能力”的标准来衡量方舟子的博士论文,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第一,方舟子本人并没有提出问题,更不用说意义重大的问题。当然,这并非完全是方舟子的过错。作为一名研究生,没有自己的研究经费,所从事研究项目的大方向基本上是由导师预定的。但我们从方舟子的博士论文中,甚至连一些小的、细微的新奇之处都没有发现:他不外是把别人研究其他蛋白质的工作,从思路到方法,一股脑地照搬到他的RAP30研究上来。这到底是因为方舟子没有提出问题的能力,还是因为他的懒惰,抑或是因为他的心思没有放在科学研究之上,我们无法确定。我们只能说,方舟子在他的博士论文中,没有表现出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能力的任何苗头。

第二,从解决问题的能力方面来看,方舟子也不出色。比如,他的RAP30研究,不是与人撞车(研究结果相似) ,就是半失败的无意义结果。这在科学研究中,尤其是在竞争激烈的热门领域,这样的情况并不罕见。但此时的方舟子,并不是迎难而上,把自己的研究水平提到一个新的高度。相反,他却向平行方向发展,借用别人的RAP74克隆来重复以前的试验。这样的研究,在获得知识的数量上是增加了,但在质量上、在层次上,基本上相当于原地踏步。换句话说,搞学问就如同登堂入室。登堂就是入门,而入室则是上一个台阶。也就是说,只有入室,学问才算有长进。否则的话,就算是你把厅堂的地板全部踏遍,你的层次也仍旧是在厅堂之中。方舟子从RAP30转移到RAP74,就相当于在厅堂内到处乱窜。

第三,方舟子总结归纳的能力,不要说在科学研究中无影无踪,即使在他的“打假”、“反腐”、“反伪科学”这类活动中,都很难发现。也就是说,方舟子只能在个例水平上瞎忙活。不赘。

总之,无论我们从何种角度、哪一方面来审视方舟子,都无法看出他具有作为一名出色科学家的任何潜在资质。

III 朽木不可雕也,连上帝都帮不了他

前面提到,方舟子博士论文研究的课题,属於热门中的热门,俗语叫作hot spot。一个研究生遇到一个热门课题,应该说是相当的幸运,甚至可以说是万幸。因为,研究热门课题的人,如果付出的努力与别人相等,他获得的回报会比那些研究冷门课题的人多出几倍、甚至几十倍。反过来说,热门课题研究者只要付出很小的努力,就能够获得与冷门课题研究者相似的回报。这就是科学研究“不公平”的地方。2006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获奖项目是微小RNA干扰基因表达的机制。其实,对於这个发现做出最大——至少可以说是极大——贡献的科学家是英国人戴维"鲍尔孔(David C. Baulcombe)。鲍尔孔之所以没有获奖,唯一原因就是他研究的对象是植物,而不是动物。这在分子生物学界,几乎是尽人皆知的事实。所以说,所谓学术、科学、真理没有高低贵贱之分,纯粹是骗人的鬼话。

考虑到这个热门因素,我们完全可以有把握地说,假如方舟子研究的题目不是人类RNA聚合酶,而是农、林、畜牧等“传统生物学”的课题,以他付出的努力,他最终的论文大概只能在影响因子(IF)小於3的杂志上发表。【2003年,世界上有“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杂志261份,IF最低的为0.05,最高的为37.647 (Annual Review of Biochemistry),次高为 30.550 (Nature Medicine),排在第三位的为26.626 (Cell)。IF小於3的杂志有173份,占总数的三分之二。JBC的IF为 6.482】。这句话反过来说就是,方舟子如果做出类似Wang Bo Qing和Tan Siyuan那样的努力,他的成绩决不会仅仅是一篇JBC。

而实际上,方舟子错过的良机并不仅仅这一次。他到罗彻斯特大学、到“索尔克生物研究院”做博士后,研究的都是热门课题,研究条件也都比MSU好,真可谓是踏着“步步高”的拍节,走在幸运的康庄大道上。但他每次都以败走麦城收场。(下详)。这说明,他在科学研究领域的失败,其原因只能在自身中寻找,怨不得天——上天对方舟子可谓恩宠有加、尤不得人——没有任何证据表明方舟子的研究曾受到过他人的干扰破坏。
這個星球上,沒有“神秘”的事物,只有尚未被認知的事物和見識有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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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众里寻他千百度,茫茫人海,方舟子,你究竟在何处?

不论是在网络,还是传统媒体,不论是自我誉扬,还是媒体捧场,凡是提到方舟子的文字,似乎都离不开“博士”二字。用“方舟子博士”来搜索网络,可以得到成千上万条“查询结果”。中国媒体中,对“方舟子博士”吹捧最甚的,是“创刊于2002年6月6日,依托***新华社”的《国际先驱导报》。我们当然知道,方舟子是新华社雇员刘菊花的家属,所以下面特举三例,让读者看看方舟子的这个博士学位到底有多么金贵:

2001年7月18日,刘菊花在《网络奇才方舟子》中说:“方舟子本身是一个生物化学博士,钟爱自己的专业,在论战中他也不讳言对在自己的专业有所成就是有打算的,……”。(刘菊花此文是否曾在中国报刊上正式发表,至今查无实证。但它在网上流传颇广。上面引的这句话,显然是在暗示方舟子在“在自己的专业”颇有“成就”。)

2004年12月31日,《国际先驱导报》发表题为《专访著名生物化学博士方舟子:转基因不是怪物》的文章,称方舟子为“在中国民间具有一定公信力的生物化学博士方舟子”。方舟子在新语丝转载此文时,“谦逊”地把标题改为《转基因不是怪物——本报专访生物化学博士方舟子》。(http://www.xys.org/xys/netters/F ... iew/transgenic9.txt。)

2007年1月11日,《国际先驱导报》在《科学家成功改变同性恋公羊性取向》中,称方舟子为“国内著名生物化学博士”(http://xys.xlogit.com/xys/ebooks ... report/gongyang.txt)。

其实,我们即使撇开方舟子的知识水平和思维方式不论,并且慷慨大方地给方舟子的博士论文打个“中等水平”的分数,只要我们睁开眼睛看看这个世界,就会明白,作为“科学家”的方舟子,充其量也不过就是沧海一颗粟、戈壁一粒砂而已。而这个世界上,又有哪一个“美国生物化学博士”会象他那样炫耀自己的学位呢?

根据美国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的统计数字(http://www.nsf.gov/statistics/),在1996-2005十年间,美国授予的博士学位总数为416877个,其中科学与工程博士263237个,生物科学领域的博士为68709个。在科学与工程博士之中,持有中国护照的有31895人(其中5729人持有绿卡),占总数的12%强。从1980年,即方舟子的导师巴顿获得博士学位那年算起,到2005年(现有统计数字的最后一年),美国在26年间颁发的生物学领域的博士学位总数有154205个。

也就是说,在这个世界上,拥有“美国博士”头衔的人,至少有六十万(1983-2005年间,颁发总数为580299),其中华人大约五万;拥有“美国科学博士”或“美国工程博士”头衔的人,超过四十万,(1983-2005年间,颁发总数为379973),其中华人大约四万;拥有“美国生物学博士”头衔的人,大约有十六、七万人,其中华人接近两万。

从另一方面看,JBC每周出版一期,一年出52期。发表方舟子论文的那一期是1996年5月17日出版的,共522页,发表研究论文78篇,根据作者姓名判断,其中有10篇的第一作者是大陆华人。也就是说,在1996年,JBC发表的论文总数达四千余篇,其中华人第一作者有大约五百人次。

2003年,JBC发表了6515篇论文,影响因子为 6.482。这一年,世界影响因子大於JBC的“生物化学及分子生物学”杂志有29份。这29份杂志在2003年总共发表论文7182篇。(读者可用“2003,SCI” 搜索网络)。如果假定这些文章的第一作者中,10%是华人,则仅此一年,在水平上大致等於方舟子的“华人生物化学家”就至少有650人;超过他的,有720人。而实际上,如果把方舟子的论文定为JBC的中游水平,则JBC华人第一作者中至少有300人次超过方舟子。换句话说就是,在2003年一年中涌现出的这一千三、四百位华人“生物化学家”中,水平超过方舟子的,至少有一千人(次)。

总之,从1996年到2007年这11年间,象方舟子这样的、以及比方舟子强的“生物化学家”,全世界大约产生了十多万人(次) ,其中的华人至少超过一万人(次) 。考虑到MSU在美国高等教育界的地位,考虑到JBC在生物化学杂志中的地位,再考虑到方舟子的那篇JBC论文的水平,我们可以非常肯定地说,方舟子的那个“生物化学博士”学位,根本就不值几个钱儿,更不值得拿它在全中国到处炫耀!比他强的大陆华人,可以说是成千上万。

V 巴顿新解(Halloween edition)

笔者在前面已经充分证明,无论我们如何努力,我们都无法在方舟子与“最聪明”、“非常适合做科学研究工作”之间,划上等号。那么,方舟子的导师巴顿为什么会说这样的话呢?我们当然可以接受JT网友的解释,即巴顿“水平太差”,“有井底之蛙之嫌”。但问题是,巴顿水平再低,也是一名正正经经的学者,断不会信口胡诌,说一些毫无根据、让自己丢失脸面的话。再说,美国的教授也极少这样夸奖、吹捧自己的学生。

我们当然还可以假定方舟子在撒谎,那些话是他硬塞到巴顿嘴里去的,就象他把邹承鲁生前的说过的一段话又塞到死后的邹承鲁嘴中、为自己的新书作宣传一样。(见:直言了:《打假打出神仙事,死人也能写书评》,不过,邹承鲁是中国科学界的名人,而巴顿则是美国科学界中非知名人士。那么,方舟子编瞎话时,何不找一个级别高一点的人呢?(据方舟子自己说,他曾经有过给诺贝尔奖得主按幻灯机按钮的经历。)

这真是一个难解之谜。不过,这个谜最终还是被我破解了。我的基本假定是:巴顿确实说过类似的话,但方舟子在转译的时候,把它们译走了样。具体点儿说,我的解释是:第一,所谓“最聪明”云云,巴顿的原意不过是说方舟子具有“市井精明”(street smart) 而已。笔者在前面曾经专门讨论到“方舟子深谙现代成名之道”,而方舟子在这些方面的伎俩,对於巴顿这样的书生来说,确实是见所未见,闻所未闻,因此他很自然地会认为“Mr. Fang is the smartest guy among my students”。第二,所谓“非常适合做科学研究工作”云云,巴顿大概也不过是说,方舟子“非常适合做”“并不需要动什么脑筋”的“实验台工作(bench work)”——Mr. Fang is very suitable for the brainless bench work。第三,所谓巴顿劝方舟子“不要去当教授”,说“现在的教授和当秘书也差不多”,我估计这不过是在委婉地告诉自尊心很强的方舟子:你就甭往这方面努力了,没门儿。
(You don’t want to be a professor. Being a professor is no better than a secretary.
Go somewhere and be something else!)也就是说,由於英语理解能力较差,方舟子没有搞懂巴顿的本意。

但是,有一点我确实没有搞明白。方舟子说,巴顿“对我现在从事的这些工作非常赞赏,恭维我是中国科学的良心”,这句话怎么听起来这么耳熟啊?噢,原来,2007年,出版商在推销方舟子的新书时,其广告语就是: “方舟子,国内知名度最高的学术打假斗士,中国科学界的良心”!弄了半天,“中国科学界的良心”这句话是巴顿最先说出的。出版商们是如何知道巴顿说过这样的话呢?显然是方舟子告诉他们的。那么,巴顿的原话到底是怎么说的呢?我试着用我的不太灵光的英语,把方舟子“意译”巴顿的话(绝对不能象译“中心粒”那样“直译”),还原成巴顿的英文:“Mr.  
Fang, you are the greatest! You are the best!! You are the best of the bests!!! You
are the conscience of Chinese Science, no, China’s Science, oh no, the Science  
of China, oh, hey, Fang, how to say中国科学in English?”
這個星球上,沒有“神秘”的事物,只有尚未被認知的事物和見識有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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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篇

3 博士后方舟子

(1)方舟子在罗彻斯特大学

1996年1月,方舟子到罗彻斯特大学生物系格罗夫斯基博士(Dr. Martin A. Gorovsky)的实验室接受博士后训练。

罗彻斯特大学(The University of Rochester)虽然名气不大,但实际上它是一所相当不错的学校。该校至今已经有五名校友获得诺贝尔科学奖(两名物理学奖,两名医学或生理学奖,一名化学奖),而MSU 的相应数字则为零。因此,它与MSU的差距,绝对大於上交大排名所反映出来的距离(上交大排名,罗彻斯特大学世界第75,美国第48。而U.S.News 排名,罗彻斯特大学是全国性大学第35位。笔者在《中国学术界的问题及其出路》中,曾说上海交大的“一流大学”研究“幼稚”。此为“幼稚”之一例。)

根据格罗夫斯基实验室的网页介绍,格罗夫斯基1963年从芝加哥大学本科毕业,五年后从该校获得博士学位,然后在耶鲁大学接受了两年的博士后训练。在1981-1994年间,格罗夫斯基担任罗彻斯特大学生物系主任。从1966年到2003年,格罗夫斯基共发表了133篇论文,其中2002年发表了一篇Cell,两篇PNAS。在方舟子去那里工作的1996-1997年间,这个实验室共发表了9篇论文。http://www.rochester.edu/college ... ab/gorovsky_hp.html

也就是说,不论从哪方面看,格罗夫斯基的实验室都比巴顿的实验室更为出色。而方舟子在那里所研究的项目,Effects of H1 on chromatin structure in Tetrahymena,也属於相当热门的课题。按道理说,此时的方舟子,孤身寡人,轻手利脚,不受家庭拖累,没有后顾之忧,并且受到巴顿的“最强烈的推荐”,正可一显才华,把自己“最聪明”、“非常适合做科学研究工作”的特点尽情地发挥出来,既给自己长脸,也为巴顿增光。可事实却是,方舟子在这个实验室工作了大约一年零五个月,但却没有留下任何痕迹。格罗夫斯基甚至不知道方舟子现在做什么(在格罗夫斯基的网页上,方舟子的“Current Position”为“Unknown”)。显然,格罗夫斯基不太可能象巴顿那样,“对我现在从事的这些工作非常赞赏,恭维我是中国科学的良心。我出版的书,他还请系里的中国人摘要翻译。”

从另一方面来看,格罗夫斯基的实验室在过去三十年间曾经有过21名博士后或访问学者。这21位科学家中,只有四个人没有与格罗夫斯基共同发表过论文。这四人之中,就有方舟子。

1997年5月,方舟子“挥挥手不留下一片云彩”般潇洒地离开了格罗夫斯基的实验室,到“索尔克(Salk)生物研究院做博士后研究”。在那个“最聪明”的帖子中,方舟子说,“我到Salk做博士后时,就只靠他的一封推荐信(一般情况下需要三个人的推荐)。”这就是说,他到“索尔克”,唯一的介绍人就是MSU的巴顿,而没有通过现任老板格罗夫斯基。

我们现在当然明白方舟子为什么没有要求格罗夫斯基写推荐信。据方舟子2000年1月在九歌网接受网友提问时透露,在1996年底和1997年初这段时间,新语丝社曾经有过把新语丝网站商业化的打算,后来发生内讧,“亚美网络的人还向我当时所在的学校打小报告,诬陷我是黑客,要求禁止我上网。” (《方舟子答9song.com“专家访谈”》,http://xys.xlogit.com/xys/netters/Fang-Zhouzi/Net/9song.txt)。

很显然,方舟子在罗彻斯特期间,主要心思都是放在网络上,而不是他从中学起就“立志献身”的科学上。而他利用一所私立大学的网络系统来从事商业活动,被人“打小报告”,很可能和他在这年5月离开这所大学有关。

顺便要指出的是,方舟子到“索尔克”没有经过现任老板的推荐,——不论是方舟子没有请格罗夫斯基写推荐信,还是格罗夫斯基拒绝给方舟子写推荐信,——都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可是,这件事情经过方舟子的叙述,却好象是他的一段光辉业绩,成了值得骄傲的履历。由此可见方舟子自我誉扬的工夫真的是不同凡响。

【注1:2002年8月,方舟子跟踪一个仇家的IP,将之在网上公布。仇家给他写信说:“你的网站在没有征求我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张帖我的个人资料和像片。其行为已经触犯了美国联邦法律,并且直接损害和威胁了我的名誉以及个人安全。……我将很快咨询学校律师,并根据你对事件的处理做出下一步的决定。”对此,方舟子发表评论说:“他或他的朋友一年来利用Syracuse大学的资源,天天诽谤我,不仅违反了Syracuse大学的计算机网络使用规定(即使像他说的,是几个人共用他的个人账号,也违反学校的规定),而且触犯了美国法律。欢迎这位侯凯来跟我打官司。”(http://www.xys.org/xys/netters/others/net/kaihou.txt) 。显然,方舟子在罗彻斯特大学的经历对他了解某某“大学的计算机网络使用规定”和“美国法律”有很大的帮助。】
【注2:2004年7月,方舟子在《风雨纵横新语丝》中说:“1997年年初,与这家网络公司的初次合作演变成了一场凶恶的权益争夺战,这家公司想要吞并新语丝的企图暴露无余,并且已事先拉拢了几名新语丝的编辑。那几名编辑对我的攻击、谩骂与网上痞子的口吻一模一样,多年的同事之谊毁于一旦。我当时正准备从纽约州搬到加州,本来是想到了加州再注册新语丝的,一看不能再拖下去了,就在2月份提前在纽约州将新语丝登记成了非营利性组织,正式名称为‘新语丝中国文化社’。”这似乎是说,方舟子在这年的1、2月间就已经准备离开罗彻斯特。那么,他为什么一直拖到这年5月才前往加州呢?鉴于方舟子的谎言太多,笔者认为他在2004年说的不一定是实话。】

(2) 方舟子在索尔克生物研究院

方舟子所说的“索尔克生物研究院”,英文名称是Salk Institute for Biological Studies,一般译为“萨尔克生物研究所”。方舟子把institute译为“研究院”,既暴露了他的虚荣心理──好象工作单位的级别越高,他的身份也跟着水涨船高似的,──又暴露出了他的英文根底确实很差。关于方舟子的英文水平,笔者也打算单独立项,申报课题,进行研究。此时暂且不谈。【MIT和 CalTech固然都被翻译为“学院”,但作为纯研究机关,institute极少含有“研究院”之意。著名的Institute  
for Advanced Study被翻译成“研究院”,主要是因为它下设四个schools。而美国的NIH,则自称是Institutes(复数) ,下属各研究所则为institute(单数)。】

前面提到,方舟子的科学生涯是比较顺利的。从中国科大到MSU,虽然有点委屈这位“狂而不妄、智商高超、刻苦勤奋的人才”,但是,在1990年那个特殊的年代,一个刚刚毕业、学习成绩一般的本科生,能够自费出国深造,算得上是相当的幸运了。而他依靠那篇尚未发表的JBC论文,从MSU到罗彻斯特,就已经有点儿攀高枝的味道;一年多后,方舟子又毫无凭借地从罗彻斯特横贯北美大陆来到“索尔克”,这简直就相当于鲤鱼跳龙门了。

Salk Institute是Jonas Salk (脊髓灰质炎疫苗polio vaccine 的发明者)在1960年创办的研究机构。DNA双螺旋结构的发现者之一,Francis Crick,在建所之初曾出过大力。目前,该所的59个实验室的主任(亦称为教授) 中,有三位是诺贝尔奖得主,可见其势力之雄厚。

方舟子进入“索尔克”的具体细节,我们不得而知。但是,一个在毕业之后一年多的时间内没有做出任何值得一提的研究结果的博士后,没有现任老板的推荐,而仅凭其研究生导师一个人的“最强烈的推荐”──这个经历虽然不能说是离奇,但绝对可以说不正常。根据方舟子新任老板琼斯
(Katherine A. Jones)的博士学位来自加州大学河边分校 (UC-Riverside),以及她当时正在研究的蛋白质是一个转录因子,我们大致可以推测:琼斯与巴顿相识,她知道巴顿一直在研究RNA聚合酶的普通转录因子,於是就请巴顿帮她寻找一个助手。巴顿马上想到了当时困在罗彻斯特的他的“最聪明的学生”,於是就把方舟子推荐给了琼斯。琼斯当时正是需要人手之际,於是就把方舟子招收进“索尔克生物研究院”。

据方舟子自己说,他是在1997年5月离开罗彻斯特,那么他进入琼斯的实验室的时间至迟应该在这年6月。在“索尔克”,方舟子大约工作到1998年底。在作于2000年10月的《〈叩问生命——基因时代的争论〉自序》中,方舟子说:“就在1998年年底,我决定暂时离开(现在看来可能是永久放弃)已从事多年的分子生物学的前沿研究,而将主要的精力用于科学写作,这也许是更适于我的、意义更重大的工作。”

方舟子在“索尔克”的主要学术成就,是一篇排名第三的Cell论文(Ping Wei , Mitchell E.
Garber, Shi-Min Fang, Wolfgang H. Fischer and Katherine A. Jones. A Novel  
CDK9-Associated C-Type Cyclin Interacts Directly with HIV-1 Tat and Mediates Its
High-Affinity, Loop-Specific Binding to TAR RNA,Cell 92, 451-462),发表于1998年2月20日;以及主要是根据这篇论文中报告的发现所申请的两个专利(U.S. Patent No. 6,270,956,
issued August 7, 2001;U.S. Patent No. 6,284,456,issued September 4, 2001。见美国专利局网站http://patft.uspto.gov)。在这两个专利中,方舟子在四人之中均名列最后。
這個星球上,沒有“神秘”的事物,只有尚未被認知的事物和見識有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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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ll是世界生命科学界首屈一指的学术期刊,论权威性,即使与Science 和 Nature相比,亦不遑多让。方舟子在到“索尔克”之后,不到一年的工夫,就有此身手,即使是排名第三,也相当可观。莫非他真的是“非常适合做科学研究工作”?他的败走罗彻斯特,难道是另有原因?

但令人感到大惑不解的是,在公开场合,方舟子几乎从来不提那篇Cell论文,但却不厌其烦地提起那个专利。看看下面的媒体报道和采访记录:

2000年6月14日:“在博士后工作期间,方舟子克隆的一种重要蛋白质基因获得专利,并被药厂采用。”(王洪波:《网络奇才方舟子崭露锋芒》,《中华读书报》。方舟子在转载该文时,将标题改为《〈方舟在线〉崭露锋芒》。http://www.xys.org/xys/netters/Fang-Zhouzi/Net/fzonline7.txt)。

2000年8月:“我博士后做的还是真核生物的基因调控,在Salk研究院我申请到了一个AIDS研究的Fellowship, 做了一年多。我做得还很顺,几个月克隆了一个前一个博士后克隆三年没全部克隆出来的基因,我们申请了专利,现在有药厂在用,我还能拿到一些royalty。”(刘铮:《方是民(方舟子)博士采访录》,http://www.xys.org/xys/netters/F ... fustc_interview.txt)。

2000年底:(方舟子)“1999年出版《法轮功解剖》,获基因专利,开始担任《中华读书报》专栏作者”。“方舟子光在写作方面就以一个多才多方位的杂家出现。然而这还不是他的全部:他已经或者即将出版的科学著作就有四部,去年获得基因专利,现任多家报刊的专栏作者”。(应帆:《网侠方舟子的另一面》,http://www.xys.org/xys/netters/Fang-Zhouzi/Net/nvyou.txt)。

2001年7月18日:“博士后工作期间,方舟子克隆的一种重要蛋白质基因获得专利,并被药厂采用。”(刘菊花:《网络奇才方舟子》)。

2001年7月24日:“一九九○年底,方舟子初抵美国。他以四年苦读,取得密西根州州立大学生物化学博士学位,之后又在纽约州的罗切斯特(Rochester)大学与圣地牙哥的索尔克(Salk)研究院从事博士后研究。他在复制蛋白质基因方面还获得过一项专利,被美国药厂采用。”(《方舟子“新语丝”网站敢说敢言》,《世界日报》) 。

2001年8月6日:“我把博士后研究时做的东西(克隆了一个基因)申请了专利,得到一笔钱,可以维持基本生活费用。”(《方舟子访谈:活跃在网络上的啄木鸟》,《新民周刊》)。

2003年4月:“我的经济来源有几部分。第一,我有一个专利,几年前我在做研究的时候,我当时和同事们克隆了一个基因,这个基因产品和艾滋病治疗有关系,所以有药厂买了我们这个专利,每年支付一些专利费用,这些可以保证我的一些基本生活费用。”(《海外学人方舟子谈“学术腐败”》,新华网视频)。

2004年4月:“我现在属于自由职业,收入比较杂一些。一个是我还在做科学研究的时候,我们那个实验室就克隆了一个基因,这个基因跟艾滋病有一些关系,可以用它来做药,药厂会支付专利费。”(《与方舟子面对面:揭穿“皇帝新装的诚实孩子” 》,中央电视台“面对面”。)。

2005年6月26日:“我是一个自由职业者,收入比较零散。例如,我在做科学研究的时候,我们那个实验室克隆了一个基因,这个基因跟艾滋病有一些关系,可以用它来做药,所以有药厂来用,这样他们会支付专利费。”(《方舟子我是过渡人物》,《南方人物周刊》)。

我们如果仔细分析一下方舟子的言论,马上就会发现:它们前后不一致。比如,他在2002年以前的说法基本上都是“我……几个月克隆了一个前一个博士后克隆三年没全部克隆出来的基因”。这明明是说,克隆这个基因的人是方舟子自己。而到了2003年4月,方舟子改口说:“我当时和同事们克隆了一个基因……”,於是克隆这个基因的人就变成了方舟子和他的“同事们”了。再过一年,方舟子又改口说,“我们那个实验室就克隆了一个基因……”,此时,方舟子好象根本就没有参与这个基因的克隆。方舟子与这个克隆的关系渐行渐远,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琼斯实验室的那篇Cell论文是1997年11月投的稿,次年1月修改完成(请注意投稿日期和修改完成日期,并且与方舟子JBC论文的这两个相应日期比较),2月发表。就算方舟子在琼斯实验室工作始于1997年5月,它距离投稿日期也仅有半年的时间。一般来说,在Cell上发表的论文,绝大多数需要两三年以上的试验积累,因为它不仅要做出有重大意义的发现,还要揭示这个发现下面的作用机制。而琼斯这篇Cell论文的内容,其试验结果几乎全部都是建立在这个克隆之上的——也就是说,琼斯实验室只有在获得这个克隆之后,才能够完成该论文中的其他试验。根据该论文描述的克隆过程来判断,在试验非常顺利的情况下,仅仅获得这个克隆,就需要大约半年的时间(方舟子说“一个博士后克隆三年没全部克隆出来”,应该是言过其实):他们首先从细胞中纯化出蛋白质,然后分析这个蛋白质的氨基酸序列,再根据这个序列得到I.M.A.G.E基因片段克隆,同时组建噬菌体文库,然后用这个基因片段克隆及另一个3’RACE克隆当探针来筛选该文库,最终得到全长(7.2 kB)基因克隆。在此之后,他们还需要作基因序列分析,还要把基因转移到表达载体之中,在得到重组蛋白质之后,才能做论文中的其他试验。

也就是说,如果这个基因的克隆是方舟子做的,那么在得到这个克隆之后,琼斯他们几乎连撰写论文的时间都没有了,更不要说做其他的试验了。从另一角度看,假如这个克隆真的是方舟子做的,那他在论文上的排名绝不应该仅仅是第三(该论文共有五名作者,第四作者是“索尔克”另一实验室的人。因为琼斯是通讯作者,因此方舟子实际上是琼斯实验室最末一位作者,贡献最小),在专利中的排名也绝不应该是最后。实际上,根据完成其他试验所需要的时间来判断,——这些试验的工作量绝对超过方舟子的博士论文——方舟子连“参与了”克隆这个基因的可能性都不大。方舟子之所以名列论文作者和专利发明者之中,很可能是因为他进入琼斯的实验室之后做了一些他比较拿手的“bench work”,如免疫沉淀试验之类。也就是说,方舟子说“我克隆了一个基因,申请了专利”,根本不可信。很可能他的谎言后来被人揭穿,所以他一再更改自己的说法。

方舟子在那个Cell论文中的贡献之微,还可以从下面这个事实中看出来:Cell论文发表后,琼斯的实验室在1998年又发表了至少两篇与这个课题直接有关的文章,都是在方舟子离开“索尔克”之前。琼斯实验室中那篇Cell论文的四名作者全都名列这两篇的论文之中——除了方舟子:

Mitchell E. Garber, Ping Wei, Vineet N. KewalRamani, Timothy P. Mayall, Christine
H. Herrmann, Andrew P. Rice, Dan R. Littman, and Katherine A. Jones. The  
interaction between HIV-1 Tat and human cyclin T1 requires zinc and a critical  
cysteine residue that is not conserved in the murine CycT1 protein. Genes Dev. 12,  
3512-3527. (September 9, 1998 received, November 15, 1998)

Mitchell E. Garber, Ping Wei, and Katherine A. Jones. HIV-1 Tat Interacts with Cyclin  
T1 to Direct the P-TEFb CTD Kinase Complex to TAR RNA. Cold Spring Harbor Symposia
on Quantitative Biology 63, 371-380.

这说明,方舟子在“索尔克”,只是在刚去之时作了一点辅助性试验,因此搭上了这篇Cell论文的顺风车。等到这篇文章发表之后,他或者是一筹莫展,或者是陷入网络无法自拔(1997-1998年是方舟子从事网络商业活动的高峰时间),结果在一年左右的时间内,又是两手空空。

据方舟子自己说:“就在那一年的下半年,我留美八年后首次回国探亲,亲身体验了久违的中国社会的现状。我亲眼目睹了各种各样的伪科学、反科学著作被摆上了科普著作的柜台,而真正的科普著作却如凤毛麟角,难得一见。”(《〈叩问生命——基因时代的争论〉自序》)。

在另一篇采访中,方舟子对这个经过叙述得更为详细:“我在回国之前就已经有点不想做了。回国时,朋友们就问我,既然新语丝做得那么好,我在网上也有名气,为什么我不做网络呢?国内现在网络也越来越普及,应该很有前景的。出版社的那一批朋友又问我为什么不搞写作。他们告诉我国内现在写科普的人大都没有我这种经验。很多人是文科出身的,对科学懂得不透,免不了东抄西凑。有很好的科学经验的人往往又文笔欠佳。他们觉得我的情况比较独特,有科学的博士,又有文笔。我在国内住了两个月,认识了很多人,下了决心不做科研了。回圣地亚哥之后我就离开实验室了。老板很不高兴,因为我们这个课题三个人,一个博士后已经三年多,另一个研究生已经五年多,都是快走的人。老板本来希望我可以把这个课题做下去,结果我们三人同时离开了。”(刘铮:《方是民(方舟子)博士采访录》,http://www.xys.org/xys/netters/F ... fustc_interview.txt)。

也就是说,就在“科学家方舟子”在美国的科学生涯走到穷途末路之际,他却从“中国社会的现状”中发现了一线生机,於是毅然决然地与科学研究挥手告别。当时的方舟子,肯定把巴顿对他的鼓励——“最聪明的学生,非常适合做科学研究工作”——忘得一干二净;而把巴顿先知般的预言——别当美国大学的教授,当中国科学的良心——写在了日记之中。

【注:方舟子在2000年就说他得到了专利的royalty,其实“他的”那两个专利申请在2001年夏天才获得批准。在那之前,这个申请最多可以得到一些licensing fees。按照惯例,licensing fees在最初大部分归发明所有人“索尔克”所有,主要用于继续研究开发;其余部分按专利申请中所申明的发明人所占比例进行分配。方舟子在专利中排名最后,他所占比例一般也最小。专利royalty (应为royalties) 一般是指该发明在变成商品之后专利使用人向发明所有人支付的利金。到目前为止,琼斯的这个发明尚未发展成上市药物,且其发展成药物的可能性也越来越小。方舟子当年告别科学实验室,可能与他对这个专利的期望过大有很大的关系——尽管他不会把这一点明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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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篇

亦明声明

方舟子在他的那个“说明”中说:“在我开始识破他们的动机,分别拒绝刊登他们的一篇来稿后,这两人就未再给新语丝投过稿,而改在其他地方发表文章,还都曾经给报道我的报刊投过污蔑我的黑材料,号称要打我的假。”

很多网友据此猜测,亦明长篇累牍地写这篇“前前后后”,是因为当年方舟子“拒绝刊登”亦明的一篇稿子。

我与方舟子分手的契机——不是原因——确实是一篇稿子,但并不是因为方舟子“拒绝刊登”它,而是因为方舟子要在我的稿子中加“按语”,我没有同意,自己把稿子撤回。实际上,在我与新语丝的短暂交往过程中,方舟子确实曾经“拒绝刊登”过我的一篇稿子,这就是《中国的人民网和北大的三角地》。但我当时对这个“拒绝刊登”并没有在意——证据就是,在那之后,我继续在新语丝上发表了十多篇文章,包括著名的《无耻的嘴脸贪婪的心》系列。

方舟子之所以要造谣说我们分手是因为他“拒绝刊登”我的“一篇来稿”,无非是要网友们以为,我揭他的老底,打他的假,是为了报私仇。我可以在此正告方舟子:亦明的心胸远不是你方舟子所能够揣测得了的;在我的生活中,你方舟子永远也不会上升到与我有私仇的位置。我也敬告诸位网友:方舟子撒谎成性,不说谎话就无法生存,请大家不要轻信他所说的任何话——除非他能拿出事实来做佐证。

上面这些话本来是要在正文中做出交代的。但因为方舟子的假太多,本人一时半会儿打不完,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写到该做交代之处,所以先在这里作个声明,免得一些别有用心之徒继续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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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篇

4 “生物信息学家方舟子”考

方舟子在摆脱了科学研究之后,并没有脱离科学界——这句话虽然听上去有些别扭,但却是千真万确的事实。事实是,方舟子虽然放弃了在美国的科学研究,但他却转行到中国的科学界当上了“学术警察”。也就是说,他虽然前后干的不是一样的活儿,但却都在“一个部门”工作。另外,方舟子虽然不搞科学研究了,但他的学术头衔却象魔术师变戏法似的,召之即来。在方舟子的所有“学术后”学术头衔中,最受人们注意的一个,就是“生物信息学家”。

(1)“生物信息学家方舟子”的来龙去脉

据我们所知,在1998年底告别科学实验室之前,方舟子从来就没有公开说过自己是生物信息学家。那么,方舟子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称呼自己为生物信息学家的呢?

2000年2月21日,《科学时报》发表刘华杰对方舟子的采访,题为《生物化学家•诗人•网民——网上访科学/人文两栖学人方舟子》。这篇文章总共八千多字,方舟子在其中披露了自己的不少隐私,但他并没有提到自己是生物信息学家。

2000年6月14日,《中华读书报》发表王洪波的《网络奇才方舟子崭露锋芒》一文。方舟子的那个基因专利的消息就是在这篇文章中最早透露的,但其中也没有提到方舟子是生物信息学家。

2001年7月18日,刘菊花在新语丝上发表《网络奇才方舟子》一文。全文八千余字,基本上可以看做是方舟子的口述自传。但其中还是没有提到“生物信息学家”这个头衔。

但是,在2001年6月15日的《科学时报•读书周刊》上,有一篇署名“本报记者于彤”的文章,题目是:《直面中国学术腐败:在溃疡处撒“盐”》。文章开头第一段话就是:“6月11日,在第一次握手之后,方舟子与江晓原又将各奔东西。方舟子,美国生物信息公司咨询科学家,‘新语丝’网站负责人,此次回国为参加中央电视台《实话实说》节目的摄制。”这是大概是方舟子首次以“美国生物信息公司咨询科学家”的身份在国人面前亮相。在这篇文章中,还有这样一段话:“据方舟子所言,他的文章都是经人检举,然后多方收集资料,才在网上发表的。尤其是在生物学领域,这是方舟子本人的专业,而且至今他在美国从事的也是生物学信息咨询工作,因此在这方面是有口皆碑的。”细心的读者大概会注意到,于彤在文章中说的是“生物学信息”,并非“生物信息学”。这个细微的差异,我们暂且看作是于记者的笔误,因为他的这段文字本身就不大通顺——我们甚至搞不清“他在美国从事的也是生物学信息咨询工作,因此在这方面是有口皆碑的”这句话,到底是“据方舟子所言”,还是“据于记者自己所言”。无论如何,这篇文章被方舟子在这年6月20日全文转贴到新语丝网站。所以,这段话,包括“有口皆碑”这四个字,在当时是得到方舟子认可的。

2001年8月6日,《新民周刊》发表苏庆先的《方舟子访谈:活跃在网络上的啄木鸟》一文,其中方舟子自己说:“此外,我还在一家美国生物信息公司兼任咨询科学家。”这句话与《科学时报》两个月前的报道相比,有两个异点。第一,方舟子任职的公司,不再是“美国生物信息公司”,而是“一家美国生物信息公司”。也就是说,方舟子没有透露他任职公司的真实名称。第二,方舟子的身份从“咨询科学家”,改成了“兼职咨询科学家”。

有人曾为方舟子辩护说,他说自己在一家生物信息公司任职,但这并不一定是说自己作的是生物信息学家的工作。这个辩解听上去似乎很有道理,因为在学术界工作的人,并不一定都是在作学术工作。但是,如果藉此说方舟子在这家“美国生物信息公司”的工作与生物信息学无关,我们就会感到有些奇怪。按照常理,一个人向外界介绍自己的身份,或者明确自己工作的单位,如说“我在新语丝生物信息公司担任咨询科学家”,或者明确自己工作的性质,如说“我在美国一家生物信息公司负责保安咨询”,当然更可以两样都明确,如说“我是新语丝生物信息公司的保安咨询科学家”。而实际上,方舟子却把上述“正常答案”中最含混模糊、最不明确的内容重新组合在了一起,结果使人们既不知道他在哪家公司工作、也不知道他干什么工作。很显然,方舟子这么作是经过精心策划的,因为这种既可显示自己的身份、又不泄露丝毫事实真相的做法,决不是一个光明正大的人能够做出来的。无论如何,方舟子这么说,其主观意愿只能有一个、其客观效果也只能是一个,这就是:给人一个“方舟子是美国生物信息学科学家”的印象。

那么,为什么刘菊花的文章出现较《科学时报•读书周刊》的文章晚,却没有提到方舟子的这个新招牌呢?我的猜测是,或者刘菊花撰写此文时间较早,但发表较晚,在撰写时方舟子还没有开始“在一家美国生物信息公司兼任咨询科学家”(据网友透露,刘女士此文原为《中国青年报》的采访任务,但很可能因为刘菊花对方舟子阿谀太甚,该报后来没有发表此文。最后,这篇吹捧方舟子不遗余力的文章,被方舟子发表在新语丝网站上);或者方舟子当时要在刘女士面前树立起自己“在中学立志献身科学”的高大形像,没有向她透露自己放弃科学研究之后又去商业公司打工这个经历。

总之,在2001年6月前后,方舟子主动向中国媒体透露,自己“在一家美国生物信息公司兼任咨询科学家”。记住这个日期,记住这个事实,对我们的下一步分析,至关重要。

(2) 方舟子是“生物信息学家”吗?

方舟子这个“生物信息学家”的头衔一出现,就引起了人们的猜疑。这是因为,方舟子的履历整天在网上挂着,但任何人都无法从他的那个自我介绍中,找出能够把方舟子与“生物信息学家”联系到一起的信息。而方舟子呢,一面继续对外得意洋洋地显摆这个“美国生物信息公司咨询科学家”招牌,但另一方面,却把这家公司的名称、他在这家公司具体干什么工作等等信息遮掩得严严实实,至今也没敢让它们见到一丝阳光。

但是,方舟子的马脚最终还是露了出来。2005年,在那篇嘲笑方舟子“就他自己的本行生物学,他也是个二百五”的帖子里,网友直言了透露了这样一个细节:“海外业务里的人,曾问方舟子:您自称是‘有口皆碑的生物信息学科学家’【方舟子按:我从未如此自称过,也没有人如此称呼过我】,请问,HMM(隐马氏模型)怎么个用法?HMM是生物信息学里的基础知识和研究方法之一,大学本科就学了。可那位‘有口皆碑的科学家’方某博士却答不上来。【方舟子按:我什么时候被这么问过?又有什么义务必须回答?你是我的老师吗?】”(http://www.xys.org/xys/ebooks/others/science/misc/tsunami70.txt)。

从方舟子的这个矢口否认,以及拒绝回答人家的质疑,我们可以很容易地看出:方舟子心虚了。他既不否定、也不肯定自己到底是不是“生物信息学家”这个关键问题,而只是说“我从未如此自称过,也没有人如此称呼过我”。我们就算方舟子“从未如此自称过”,——且不管到底是谁向中国媒体透露的这个消息,——但《科学时报》却千真万确地“称呼过”你为“美国生物信息公司咨询科学家”,而且说你“在这方面是有口皆碑的”,你总该知道吧?不是你把这篇文章列在2001年6月20日新语丝“新到资料”的第一条吗?你怎么能公然撒谎说“没有人如此称呼过我”呢?

从方舟子的公然撒谎,我们又产生了一个问题:他为什么要如此矢口否认?我们知道,方舟子好名之心极强,对於别人的恭维,他向来是来者不拒,坦然接受。对於粉丝们吹捧他的帖子,无论多么肉麻下作,方舟子都会让它们在新语丝上公开“发表”—— 刘菊花的《网络奇才方舟子》不过是小小的一例而已。这就是野鹤所说的“仿效古代贪官的‘万民伞’把戏”。(野鹤:《欺世盗名的江湖骗子》)。尽管如此,方舟子还要不时地、情不自禁地干些“不得不吹牛一下”的勾当。那么,方舟子为什么对“有口皆碑的生物信息学科学家”这个金字招牌如此害怕,避之唯恐不及呢?合乎逻辑的解释就是:方舟子根本就不是什么“生物信息学科学家”。因此,假如他承认自己是“生物信息学科学家”,则不仅“HMM(隐马氏模型)怎么个用法”这个问题他必须回答,其他类似问题也必然会络绎不绝,纷至沓来,让他无法招架。但是,方舟子也不敢明确地说,自己不是“生物信息学科学家”,如果那样的话,他以前的谎言就完全露馅儿了。所以,我们至今不知道他当时说“我从未如此自称过,也没有人如此称呼过我”,要否认的到底是“有口皆碑”四字,还是“生物信息学科学家”这个身份。至於方舟子用不记得“什么时候被这么问过”、(我)“有什么义务必须回答?你是我的老师吗”这样顽童般的借口来掩饰自己以前的“答不上来”,只能使他的心虚显得更加可笑。
這個星球上,沒有“神秘”的事物,只有尚未被認知的事物和見識有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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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上

根据中文维基百科,“生物信息学利用应用数学、信息学、统计学和计算机科学的方法研究生物学的问题。”这个定义与英文维基百科该词条的定义大致一致。(http://en.wikipedia.org/wiki/Bioinformatics)。作为一门学科,尽管生物信息学的起源可以上推到上世纪六十年代,甚至更早,但实际上,目前的生物信息学是伴随着人类基因组计划才成长壮大起来的。“生物信息学”这个词,bioinformatics,直到20世纪末、21世纪初才叫得震天价响。1988年,美国建立了一个生物信息学机构,其名称是“National Center for
Biotechnology Information”(国家生物技术信息中心,NCBI),当时它并没有采用“生物信息学”这个称呼。直到1994年,欧洲分子生物学实验室(EMBL) 建立“欧洲生物信息学研究所”
(European Bioinformatics Institute,EBI), Bioinformatics这个词汇才开始逐渐流行。1996年,美国加州圣地亚哥,即方舟子后来在加州的“定居地”,建立了Structural Bioinformatics, Inc.,据信是美国最早的“生物信息公司”之一。2000年,人类基因组计划“基本”完成,生物信息学成了它的最大受益学科,以致有人说:“这个被称为生物信息学的新领域已经激起了学术界和投资者的兴趣。”(Christos Ouzounis. 2000. Two or three myths about bioinformatics.
Bioinformatics 16, 187-189)。确实,在世纪之交,生物信息学是中国大陆最热门的学科之一,不论是搞生物的还是搞计算机的,不论是在学术界还是在投资界,生物信息学和基因芯片简直就成了生物技术的主要内容,它们和纳米技术成了继计算机网络技术之后最能够吸引投资人热情的名词术语。(生物信息学和基因芯片本来没有直接的关系,但在当时,中国很多人都把二者连在一起。)

了解了生物信息学的上述背景之后,我们再回过头来看看方舟子对生物信息学有什么造诣。从他的那篇博士论文中,我们可以知道,方舟子曾作过蛋白质的序列分析。(“Applying a 2-
dimensional sequence analysis method called Hydrophobic Cluster Analysis, we
have aligned RAP30 to bacterial sigma factors.”)而Wang Bo Qing也曾在自己的论文中感谢方舟子帮助他们作序列分析。除此之外,笔者没有发现方舟子对生物信息学领域有任何涉足。

又据方舟子自己说:“我计划做博士后时还差一点去做分子进化论,后来是我博士的导师告诉我那个方向太枯燥,天天在计算机前面做数据分析,才没有去。”(刘铮:《方是民(方舟子)博士采访录》)。从这段话中,我们可以十分清楚地看出,方舟子在MSU毕业前夕,仍旧对生物信息学一无所知——他连分子进化论是“天天在计算机前面做数据分析”这么简单的事实都需要巴顿来告诉他。

应该承认,蛋白质的序列分析确实是生物信息学的内容之一。但是,这些东西是分子生物学研究的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基本手段,就象数学知识对於物理学研究一样。并且,这些生物信息学的知识、方法、手段大都可以无师自通,就象你不需要交钱请人指导你如何使用电脑视窗系统一样。所以,Christos Ouzounis在上面提到的那篇文章中指出的几个关于生物信息学的“迷思”,第一个就是:“生物信息学人人可做”。这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序列分析的简单容易。(方舟子所用
“Hydrophobic Cluster Analysis”,属於最简单的蛋白质序列分析方法,在进入21世纪之后,已经很少有人使用。)

实际上,生物信息学包括的内容很深很广,维基百科罗列了十三个研究领域,“分子进化论”
(Computational evolutionary biology) 就是其中之一。连一门学科所包含的内容都不知道,仅仅因为自己掌握了那么一丁点儿知识,仅仅使用了那么几下操作工具,就宣称自己是“生物信息学科学家”,那岂不是人人都可以说自己是电脑程序师、人人都可以宣称自己是数学家了吗?——绝大多数人都知道如何使用电脑视窗系统、都经常使用加减乘除这些数学知识。

所以,可以肯定地说,方舟子所具备的生物信息学知识,绝对不足以给他戴上“生物信息学家”的桂冠,他也根本不可能是什么“有口皆碑的生物信息学家”。更重要的是,世界上没有任何一家“生物信息公司”会向他咨询生物信息学的问题——除非是一个骗子公司,或者是方舟子自己编造的公司。

问题是,方舟子当时已经有了生物化学家、分子生物学家两顶桂冠,他为什么还要再给自己挂上一个“美国生物信息学科学家”的牌子呢?或者说,生物学的分支那么多,他为什么偏偏看上生物信息学呢?现在看来,可能的原因至少有两个。

第一个可能的原因就是,方舟子在当时并不了解生物信息学的具体内容,但却对“生物信息学”的名气有所耳闻——就象他曾经听说过“中心粒”一样。而那家雇佣他的公司确实是要他干一些关于“生物学信息”的工作,所以他就以为自己是“生物信息学家”了。支持这个假设的证据,除了于彤记者在首次披露方舟子的这个身份时所说的“至今他在美国从事的也是生物学信息咨询工作”之外,还有一例。

2004年底,方舟子在《中国青年报》上与人辩论转基因植物的安全性问题。为了显示自己的资格,方舟子说:“我虽然不从事转基因技术的开发,但是我受过分子遗传学的专业训练,曾经做过多年的分子遗传学方面的前沿研究。转基因技术不过是分子遗传学的具体应用,因此我看得懂这方面的论文,也一直关注这个领域的进展,与明显没有受过生物学训练的沈树相比,那是专得不能再专了。”(方舟子:《如何看待转基因技术?——答沈树〈质疑《别怕,不是要转你的基因》〉》)。

为了证明自己确实比人家“专得不能再专了”,方舟子以专家的架式说:“我认为安全可靠的,是上市或准备上市的转基因食品,因为这些食品都按要求做过了体外实验和动物试验,包括:‘机理研究’——转基因生产的外源蛋白质是否会让植物产生有害成分;‘消化性研究’——外源蛋白质是否能在消化道中被快速消化(不容易消化的蛋白质有可能导致过敏);‘生物信息筛选’——是否含有已知的过敏原和毒素;‘急性口服毒性研究’——用纯化的外源蛋白质,以至少比人类进食量高1000倍的比率喂养小鼠2周,看是否会中毒;‘动物营养研究’——把转基因食品和非转基因同类食品做比较,确定它们有相同的成分、营养和功能。”

我们且不管方舟子上面说的这一大套到底是从哪里弄来的,我们此时只需要把我们的目光聚焦到“生物信息筛选”这六个字上即可。恕笔者孤陋寡闻,我从来没有听说过“生物信息筛选”这个词组,而且,我也搞不懂为什么(检查)“是否含有已知的过敏原和毒素”这样的“体外实验和动物试验”会被冠以“生物信息筛选”这个名称。用这六个字来google互联网,只得到9个“查询结果”,其中6个来自方舟子的文章,另外3个是“成都康弘集团研发部生物信息筛选中心”。“百度一下”这六个字,有72个网页含有这个词组,但百度只显示了19个网页,其中14个来自方舟子的文章,3个来自“成都康弘集团”,其余两个根本就不含“生物信息筛选”字串。那么,“生物信息筛选”会不会是方舟子“直译”英文之后的产品呢?我把这六个字“直译”成英文,“biological  
information screening”,然后用它们来google。结果显示:“找不到和您的查询
‘“biological information screening”’相符的网页。”也就是说,这个“生物信息筛选”,完全可以说是方舟子的独家发明(假设成都康弘集团采用了方舟子的发明)。

如果我们把“生物学信息”、“生物信息筛选”、“美国生物信息公司”、以及“美国生物信息公司咨询科学家”这些词汇综合到一起来思考,我们就会自然而然地“重建”出这样的历史:“一家美国生物信息公司”雇佣方舟子从事“生物学信息”的“筛选”工作,於是方舟子自作聪明地创造出了“生物信息筛选”这么个独特的专有名词。方舟子当时以为这样的工作就是所谓的“生物信息学”,於是又对外挂出了“美国生物信息公司咨询科学家”的招牌。

当然,方舟子悬挂这个招牌可能还有另一个原因,这就是:当时正是国内投资生物芯片高峰时期。目前中国的几十家生物芯片公司和研究机构,绝大部分是在21世纪最初几年建立的。当时国内搞基因芯片的人才奇缺,任何具有欧美“生物学博士”身份的人,几乎都有被聘任为“首席科学家”的可能,不管他对基因芯片是否了解——当时很多投资商的目的是铺摊子,摆架子,以从股市赚钱,所以很多“首席科学家”实际上就是一个有名无实的牌位,但物质利益却是相当丰厚的。面对当时中国的生物技术投资热潮,方舟子难免心动眼热,於是挂出“美国生物信息学科学家”的幌子,其目的就是想要吸引投资商的注意,就如同几千年前姜太公用直钩钓鱼吸引来周文王一样。当然,这个原因与前一个原因并不互相排斥的,它们完全可能是互相重叠的。

很可能有人会对我的第二种猜测表示怀疑,因为方舟子向来给人一种对物质生活要求不高的印象,而且,他打假的对象主要就是这类招摇撞骗之徒,他怎么会自己也编造一个身份来“招摇”呢?这就是我在下面所要讨论的问题。
這個星球上,沒有“神秘”的事物,只有尚未被認知的事物和見識有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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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篇

(3)败运商人方舟子

任何一个多少了解一点儿方舟子的人,都不会否认方舟子具有“追名”这个特点,因为他对名望的追求是赤裸裸的、不择手段的。但是,方舟子的另一个特点,“逐利”,则没有几个人注意到。因为不论是在新语丝网站上,还是在国内媒体上,方舟子一直在极力把自己塑造成这样一个光辉形像:清高、淡泊、对物质生活要求不高、对金钱不屑一顾。比如他说的什么立志科学呀、从事科学写作呀,理想主义呀,等等,无不是在为这个形像作注脚。2005年3月18日,《北京晨报》发表《方舟子:我和王海境界不一样》一文,其中有方舟子的这样一段话:“我和王海根本就是不同层次的。他是抱着经济目的的,他可以靠这个赚钱,我一点钱没赚到,还要倒贴调查成本在里面。我的境界和他不一样,不能相提并论。”2006年10月,《科技中国》发表《我相信我做的是有益国家和社会的事——专访方舟子》一文。当记者问他“现在的主要收入来源是什么”时,方舟子答曰:“在国内的收入主要是稿费和版税,在国外还有一些零星的收入。虽然收入不算高,但也能满足我的生活需要了,因为我对物质生活的要求不高。”

“贴本打假”,并且“对物质生活的要求不高”,无不显示出方舟子的高风亮节。在这个物欲横流、享乐、拜金成为人们唯一信仰的世界上,仅此两条美德,就足以让人刮目相看了。但是,我们如果翻开方舟子的历史,仔细阅读一下,就会发现,方舟子的所说,和方是民的所作,不仅不一致,而且大相迳庭。事实是,方舟子不仅爱名,而且爱利。而他逐利的方式,和他追名的方式几乎是一样的,这就是:不择手段。下面,我们就看看方舟子的“逐利史”。

I “新语丝宫廷政变”:抓住了权,失去了钱

笔者在前面已经提及,根据方舟子自己的披露,新语丝网站在1996-1997年间,曾经酝酿把网站商业化,实际上就是转卖给另一家网站。这个计划后来因为内讧而破产,在内讧之中,方舟子“精明”地把新语丝社登记为“非赢利性”组织。这就是著名的“新语丝宫廷政变”。方舟子的这一举动,确实是把新语丝牢牢地掌握在了自己的手中,自己也“由‘联系人’变成了名正言顺的‘社长’”,(方舟子:《风雨纵横新语丝》),但这也使这个网站失去了在网络泡沫中大赚一笔的可能性。为此,方舟子曾不止一次地表示懊悔。

在作于1999年底的《造谣、谩骂也成商业化——兼谈新语丝的历史和未来》中,方舟子说,新语丝当时“有两种选择:一是保持州非赢利性性质,但是要象商业机构一样受联邦政府管理,既无非赢利性的好处,又无商业机构的好处,两头都不是人。二是解散非赢利性机构,重新注册成商业公司。”何去何从呢?显然,赚钱在这两种选择中占据相当的份量:“只许你们清韵赚钱,就不许我们赚钱?义务服务了六年,还不够!”

也就是在这期间,方舟子大骂新浪等网站是“骗子网站”,尽管他从来就没有说明这些网站为什么是骗子。不过,从方舟子后来讪着老脸到这个“骗子网站”开专栏来看,他当年骂人家,大概不外是因为新浪成了气候,赚了大钱,因而惹得涉网甚早、但到头来却两手空空的方舟子眼红而已。

II “脑白金骗局”:“要是不跟我们合作,我们会让你做不成”

在“宫廷政变”几个月之后,方舟子转移到了加州,名义上是在“索尔克”从事“分子生物学的前沿研究”。不过,我们已经知道,这位“非常适合做科学研究工作”的高才生,除了靠蹭车附骥得以发表一篇论文和获得两个专利之外,在一年多的时间内,他几乎没有在“索尔克”做出任何独立的科学发现。那么,他到底都干了些什么呢?

据《北京晨报》2002年3月21日的一篇文章,《脑白金的黑色3月》,史玉柱说:“1997年我去过一次洛杉矶,当地华人办的一家公司想与我们合作脑白金。说要是不跟我们合作,我们会让你做不成,也就让你存在一两年。他们提到了几个让我做不成的理由,其中有一个就是方某某……”。

方舟子在这篇文章发表的当日就将之“立此存照”,加按语说:“这是一篇为脑白金骗局鸣冤叫屈的文章,而这位‘妓者’所采用的手段也不新鲜,和以前的核酸骗局一模一样,都是制造‘国际阴谋论’,只不过学乖了点,造谣的时候含蓄了一些。对其驳斥见文中夹注。”(http://www.xys.org/xys/ebooks/ot ... /naobaijin_3yue.txt)。

方舟子的“文中夹注”很多,但独独对史玉柱上面所说的“其中有一个就是方某某”这段话没有作“注”。显然,他在当时对这个指控是默认了的。这说明,方舟子在告别科学研究的前夕,1997年,曾经预谋了“脑白金骗局”。显然,史玉柱没有和“方某某”们合作,於是导致了“我们会让你做不成,也就让你存在一两年”。果然,就在两年之后,方舟子开始向脑白金发难,在《中国青年报•数字青年》周刊(1999年10月25日出版)上发表《“脑白金”现象网上辨真伪》。方舟子真是言必有信!

2004年12月,在关天茶舍论坛上有人揭露,方舟子支持转基因技术是因为他受雇于美国生物技术巨头孟山都公司。为此,方舟子特意发布了一个《我与“转基因”关系的一点声明》。对於这篇声明,笔者将在下文分析讨论。此时,我们只着重于方舟子在声明的附录中,对一个网友的言论做出的“驳斥”。一位ID是“发现的跑”的关天茶舍网友说:
“孟山都不算是生物信息公司。(方同学号称是生物信息公司顾问)。
“我从不掩饰对方同学这类二流东西的厌恶,不过这事还是要分辨一下的。
“先唾弃一下脑白金再说另外一个我认为更为可信的说法。
“举史同学自己说,在美国,一些下流伙计(当然包括方同学)曾经要求一起玩褪黑素,被拒,然后就。。。。云云。
“史玉柱‘1997年我去过一次洛杉矶,当地华人办的一家公司想与我们合作脑白金。说要是不跟我们合作,我们会让你做不成,也就让你存在一两年。他们提到了几个让我做不成的理由,其中有一个就是……’史玉柱不愿透露这家公司的名字
“我非常相信这事方舟子干的出来。”(http://www.xys.org/xys/netters/F ... nce/transgenic7.txt)。

对此,方舟子“驳斥”说:“此人似乎在暗示我曾经想和史玉柱合作搞脑白金,不成才去揭露脑白金。我从不与美国华商打交道,也不认识任何洛杉矶商人,虽然不可能完全排除会有人拿我的名字吓唬人,但是我在1997年并未开始打假,只是在海外中文网上和人掐各式各样的架(但从未涉及保健品、药品),除了网友,有几个人知道我?又有谁把我当打假斗士吓唬人?”(链接同上。)

方舟子虽然“在1997年并未开始打假”,但当时也并非是“除了网友,有几个人知道我”那样默默无闻。据他在2000年自己说:(1998年)“回国时,朋友们就问我,既然新语丝做得那么好,我在网上也有名气,为什么我不做网络呢?”(刘铮:《方是民(方舟子)博士采访录》)。也就是说,方舟子在1998年底告别科学,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新语丝做得那么好”,他本人“在网上也有名气”,连国内的“朋友们”在都知道这个事实。那么,方舟子怎么在六年后反倒谦虚起来了呢?怎么就成了“除了网友,有几个人知道我”了呢?你方舟子是不是谦虚得太过分了?再说,你在2002年给《脑白金的黑色3月》“立此存照”时,为什么对“这种谣言”不置一辞呢?再再说,假如史玉柱在2002年是造谣,或者在1997年确实“有人拿我的名字吓唬人”,你方舟子为什么不拿起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清白呢?这岂不比你一年后对野鹤的大打出手更有胜算?

所以,关于脑白金骗局一事,笔者也和“发现的跑”网友一样,“非常相信这事方舟子干的出来。”
這個星球上,沒有“神秘”的事物,只有尚未被認知的事物和見識有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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